2021年8月1日起,四川省各级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可以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随机抽取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库中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具有同等机会被随机抽取、邀请参加采购活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供应商的随机抽取和邀请工作。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加强随机抽取和邀请供应商工作的监督和内控管理,严格按照本规则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邀请供应商的方式,不得改变随机抽取结果或者擅自终止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高于项目实际需要设置供应商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等资质条件,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抽取要求,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和本规则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严禁干预或者操纵随机抽取工作,严禁借用、转让、售卖资质或者被邀请资格,严禁违规收集、获取处于保密状态的被邀请供应商信息以及其他恶意串通、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